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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苏嘉会”积分制度
一、
适用范围
本积分计划参加对象为“苏嘉会”正式会员。苏嘉房产业主须于填写入会申请表成为“苏嘉会”会员后方可参加积分计划。积分计划参加对象并不包括具有“苏嘉会”会员身份的苏嘉房产系统内职员、策划公司及销售代理公司(集团员工可以参加)。
二、
积分计算办法
(一)基础积分
凡“苏嘉会”成立之日前,非房产业主,在提交相关资料成为正式会员后,记基础积分10分。
苏嘉集团公司副部长以上员工(不含苏嘉房产员工),均可获得50分的基础分。
(二)置业积分办法
1、
置业范围
本置业积分范围指,凡为无锡苏嘉房产开发项目的业主;以及在售项目及未来新开发项目(包括:住宅、商铺、车位),不包
括 二手房交易,也不包括团体购房行为。
2、
首次置业积分计算办法:
若会员在本置业范围之内,首次购买无锡苏嘉房产开发或拥有的物业,则以最终成交总房款为计算基数,按照2分/万元的标准进行积分计算。
例如:购买无锡苏嘉房产某项目住房一套,最终成交价格为100万元人民币,则其置业积分为——100万´2分/万元=200分。
3、
二次及二次以上置业积分计算办法:
若会员在本置业范围之内,第二次或两次以上购买无锡苏嘉房产所开发的房产,则以最终成交总房款为计算基数,按照3分/万元的标准进行积分计算。
例如:购买无锡苏嘉房产某项目住房一套,为二次(或二次以上)置业,最终成交价格为100万元人民币,则其置业积分为——100万´3分/万元=300分。
4、
推荐置业积分办法
若会员在本置业范围之内,推荐他人(非会员)购买无锡苏嘉房产房产,则以最终成交总房款为计算基数,按照1分/2万元的标准进行积分计算。一次置业只能有一个推荐人,由被推荐人在购房积分证明卡上注明推荐人姓名及卡号。
(三)活动积分办法
1、
会员活动积分办法
会员持会员卡参加“苏嘉会”举办的系列活动,并在活动登记处登记会员编号,以本会管理机构统计的登记次数为依据,每参加一次记1分。
在本会所组织的系列活动中,若参加,并在其中给予本会活动各方面支持和帮助的会员,经本会管理机构研究确认后,可按每次活动2——5分进行记分。
2、
刊物稿件积分办法
会员凡在本会会刊、无锡苏嘉房产相关刊物、苏嘉房产集团《苏嘉人》刊物上刊登文章者,经本会管理机构确认登记后,按照每篇稿件2分记分。
若本会管理机构认为会员所刊登文章,起到良好的社会作用,经本会研究确定后,则按照每篇稿件5分记分,并告之会员。
凡在本会会刊上刊登文章记分后,本会会刊将不再向会员发放稿费,其他刊物根据各刊物情况而定。
3、
会员合理建议积分办法
凡本会会员向本会和苏嘉房产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,得到本会和本公司采用者,按照每条建议按其价值2――10分计分。
4、
会员推荐积分办法
凡本会会员向本会推荐其他社会人士加入本会,经本会管理机构核定,并确认为正式会员后,按照实际确认人数,每介绍5人加入记2分。
三、
积分统计
以会员每次填写的积分卡为计算依据,积分统计由本会管理机构专人负责,从本会成立之日起,每半年向会员公布一次统计结果。
四、
奖励办法
奖励以购房形式体现。每一分抵冲50元购房款,如积分100分,折合5000元,用于购买苏嘉房产名下开发的物业时使用。(积分只限于冲抵房款,积分持有人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积分变现金,并无权向“苏嘉会”主张除冲抵房款外的任何权利)
如果会员二次或多次置业,会员卡上现有积分全部抵冲房款后。可马上获得新的“置业积分”
每项购房行为的积分折扣不得高于1万元,高于1万元的,可留作下一次购房行为使用。
五、
积分使用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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